院属各系(部):
为深入推进我院“人才强校工程”,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步伐,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555号)要求,结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的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10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
教育厅对全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实行限额申报,2010年度我院分配的名额为5名。
四、申报方式
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具体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系部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推评。
五、申报时间
各系(部)务必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成全
联系电话:2089192
电子信箱:gcq@hncj.edu.cn
七、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申请书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式5份;原件须交人事处、省教育厅审验,审后退还本人。
3、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5份。
4、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分装,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6、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人事处
2010年6月23日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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